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又爱上地产?三家险企开年投资动向曝光……******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各保险公司1月份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友邦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三家保险公司先后披露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涉及项目17个。
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保险公司已开始关注房地产细分领域的投资,仓储、产业园区等表现比较稳健的资产受青睐。
平安人寿、友邦人寿大手笔投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人寿披露公司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中新经纬梳理相关公告发现,1月份,保险公司披露的最大一笔不动产投资为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73.33亿元。
根据上述三家公司的公告,除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外,其他项目多为对此前项目的追加投资。
据了解,2022年12月19日,友邦人寿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合计约50.3亿元,投得上海实森90%股权以及其100%股东借款债权。交易完成后,友邦人寿将控股上海实森,从而获得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89街坊项目。此次项目是友邦人寿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一次资产收购。此外,平安人寿还披露了对上海来福士广场等六个商业办公不动产项目投资进展,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寿险传统组合,该账户对项目出资余额约为299.73亿元。
保险公司缘何青睐投资不动产?在业内看来,优质的不动产项目波动性低、市值相对较大、投资久期较长,能为保险资金提供相对稳定现金收益。此外,当下养老需求加大,投资不动产项目可为保险公司搭建康养产业打下基础。
经济学家孙飞教授认为,险资投资房地产的热情回暖,首先是在于后疫情时代宏观经济相对看好,中国经济会呈现报复性、恢复性增长。从政策面讲,国家对房地产业给予纾困措施,缓解了房地产大幅下行态势。此外,经历疫情与经济下滑,房地产市场价格降幅较大,此时投资房地产,有利于降低风险。
对于不动产的投资逻辑,2022年11月中国平安董秘曾在互动平台回复指出,从过往看,公司投资的地产项目主要是一二线城市、核心区位的成熟商办、物流以及重大基建项目。而不动产组合过去为平安保险资金贡献了稳定的投资收益,每年贡献10%的净投资收益,即使是在去年疫情的情况下,不动产存量组合的投资回报率仍在5%以上。
物流地产、保租房REITs受青睐
整体看来,1月份上述三家公司对不动产项目的加码,主要集中在商业办公不动产、产业园区不动产和自用型不动产项目,投资逐步扩展至不动产细分领域。
孙飞认为,大公司更关注不动产细分领域的原因在于,险资更注重低风险与较高回报。对保险公司来说,投资产业园区对于在经济复苏阶段,风险较小,回报相对较高;投资自用型不动产价格相对较低,价值相对高。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雯曾在公开论坛上表示,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这两年平安更加关注新型细分赛道的投资,包括物流冷链、产业园区以及长租公寓板块。
近两年,友邦人寿也在不动产细分领域有所行动。2021年8月,该公司宣布与普洛斯达成战略伙伴协议,携手对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及相关机会进行投资。
友邦保险方面表示,合作双方战略上高度契合,公司由此可借助普洛斯在全球物流不动产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长,与普洛斯合作加强对这一市场的投资,把握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
此外,保险资金还在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下称“保租房REITs”)方面积极布局。
截至目前,已有4只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成功发行,4只产品均有保险资金参与投资。如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REITs的前十大战略投资者中包含中国人寿、平安人寿。
有保险资管从业人士告诉中新经纬,保租房REITs风险可控、收益稳定,与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较为稳定的风险收益特征较为契合。未来,保险公司有望继续加大对地产细分领域有稳定现金流的核心或核心增值型资产的投资,以优化长期资产组合,应对低利率挑战。
经济学家余丰慧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越来越宽这是一个较好的现象。但是从整体投资环境来看,不动产领域不应该成为保险资金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尽管产业园区等一些不动产有相关政策支持开发建设,但受疫情影响很多产业园区、商业写字楼出现长期闲置,其负债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相比之下投资自用型不动产风险相对较低。不过,整体看来不动产的流动性较差,在美联储加息速度放缓的情况下,如果保险资金相对雄厚的话,保险公司可以考虑进入到交易性更强的市场。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